English Version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检验鉴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关于2019年检验鉴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3-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为持续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开展好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各单位应当保障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持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促进检验鉴定行业自律规范可持续发展。

二、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范围

凡与检验鉴定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以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

三、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检验鉴定人员的学习记录将被保存,以每四年为一学习周期,根据学员学习情况,由我会开出继续教育学习证明。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将分为三种形式:

1.凡持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证和水平考试合格证的学员在参加完成继续教育后,其继续教育证书上将列明证书类别、原证书号等信息。本阶段即将到期的水平考试合格证为: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21日,2019年8月15日,2020年3月1日。

2.凡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学员在参加完成继续教育后,经验证学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可在继续教育证书上列明职称类别、颁证机关、证书编号等信息。

3.凡新入行学员及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和技能评价证书的学员,在参加完成继续教育后,其继续教育证书上将列明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起始时间等信息。

四、学习流程

1.注册。学员请登录中国检验检疫学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网站(网址:http://isob.ciq.org.cn)一级菜单“教育培训”栏目后点击“继续教育”,进入“检验鉴定培训学院”(http://peixun. ciq.org.cn),进行注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员,每个证书需注册一个新的学习账户,注册学习账户的形式为字母或汉字加原证书对应到期的年份,如:lihui2019或李辉2020。

2.学习。注册后登陆,根据需要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学习,以每4年学习40学时为原则。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21日,2019年8月15日,2020年3月1日证书到期的学员应学习40学时。学习流程等相关事宜请参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指南》http://jyjd.ciq.org.cn/tzgg/67107.html

3.学习登记。完成相应学时学习后,登录分会网站(网址:http://isob.ciq.org.cn)点击“教育培训”栏目,点击“学习登记”,提交个人信息,办理相关颁证手续。

4.打印证明。完成学习登记后,分别在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21日,2019年8月15日,2020年3月1日后7个工作日起,学员可登陆分会网站公共查询栏(网址:http://isob.ciq.org.cn),自行下载打印学习证书。

五、收费标准、付款方式、开票和流程

1.继续教育网络学习课时标准为每课时15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一:将需参加学习的总课时费用一次性汇入协会账号,如:需参加40学时课程,费用为40学时X15元/学时="600元。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学员姓名、注册账号、身份证号、注册邮箱等信息发送至ccib@vip.163.com。费用到账后我会将及时将所付费用充值到对应学员的账户,学员可利用此账户余额购买课程进行学习。

3.付款方式二:进入“检验鉴定培训学院”(http://peixun. ciq.org.cn)在网上进行在线时时支付。

4.开具发票,登录分会网站(网址:http://isob.ciq.org.cn)点击“教育培训”栏目,点击“开票登记”申请开具发票,开票时严格按照提示提供信息,我会根据申请开具发票的信息及时开具后以顺丰快递到付的方式寄出发票,请各单位注意查收。

5.根据目前国家税务局的要求推广使用电子发票,请各单位联系当地税务部门,能使用电子发票的地区,尽量使用电子发票,以减少社会资源浪费。

6.开电子发票须提供:单位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发票金额、付款凭证、联系邮箱。

7.开纸质普通发票须提供:单位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发票金额、付款凭证;发票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电话。

8.开增值税专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付款凭证;发票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电话。

9.协会汇款信息。

 名:中国检验检疫学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

 号:11001085800056014693  

六、学习优惠

2019年7月6日,2019年7月21日,2019年8月15日,2020年3月1日证书到期的学员,如果在2015年换证时,有购买过10课时参加了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员,本次换证学习只需购买35课时,另外5课时学习费用由我会免费充值到学员学习账户。学员请将姓名、注册账号、身份证号、注册邮箱等信息发送至ccib@vip.163.com办理优惠充值。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82024323、010-82021949;

传真:010-62054247;

邮箱: ccib@vip.163.com。

 

 

                                                                                              中国检验检疫学会

                                                               2019年3月15日

 

Copyright 2013 中国检验检疫学会

地址:北京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邮编:100029

电话:(010)82024324   监督举报电话:010-62383899

京ICP备050351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8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