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该标准的实施将在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营养标签标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该标准的实施将涉及所有面向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包括进口食品。营养标签作为进口预包装食品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会直接关系到进口食品的顺利通检。截止日前,宁波口岸2012年进口食品总量较2011年全年增长18.8%(重量)和28.8%(批次),分别达35.15万吨和6361批次,货值达9.1亿美元,进口商达到1420家。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食品进口商应密切关注该标准的实施。
首先,营养标签作为标签标示的强制内容,必须准确加施。境外大多数国家对食品营养标签均制定有相关的法规标准,经比较发现,和我国的标准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各进口商应高度重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实施,及时学习研究新标准,对产品标签标识内容重新审视核对。已经制作了营养成分标签的,需核对是否符合新标准的规定;尚未制作营养成分标签的产品,则需立即着手制作加贴。特别提醒,在境外产品生产过程中加贴中文标签的,务必先确认标示内容和格式的准确性,再行进口。
其次,为确保食品营养标签内容和格式的正确,应及时与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并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产品以获取正确的营养成分参数。
第三,进口食品营养标签检验内容主要包括标签格式审核和标示内容符合性检测。经检验不合格的,需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