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拉你一起做某个品牌的产品销售,说好听点叫“合作创业”,说白了就是“你出力,他拿授权”,结果干了一年,销售额上去了,利润却没见着,合同一翻,才发现自己签的根本不是“合伙人”,而是“代理商”?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代理商到底是什么?
代理商是受品牌方(也就是“被代理人”)委托,在特定区域或渠道内,以自己的名义或品牌方的名义,销售其产品或服务,并从中赚取佣金或差价的商业主体,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中介”?没错,但又不完全是,代理商和品牌方之间是一种法律上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
举个接地气的例子:老王拿到了某国产手机品牌的区域代理权,他可以在自己城市开专卖店、做推广、发展下级分销商,但手机的所有权、定价权、售后服务标准,都归品牌方管,老王不能擅自改配置、乱降价,也不能说自己是“手机制造商”,他干的是“卖”,而不是“造”。
代理商和经销商有什么区别?
这是很多人搞混的点。
代理商:通常不买断商品,不承担库存风险,按销售额提成,更偏向“服务型销售”。 经销商:先拿货、再卖,承担库存和资金压力,赚的是买卖差价,更像“独立卖家”。但现实中,很多企业把这两个角色混着用,合同写得模模糊糊,导致纠纷频发,品牌方说“你代理”,结果合同里全是“买断条款”,一旦压货,代理商就成了“冤大头”。
更关键的是,代理商的法律责任边界在哪?
很多人以为:“我只是卖货的,出了事不该我负责。”错!一旦你以品牌方名义对外宣传、签合同、收款,你就可能被视为“表见代理”——哪怕授权不全,品牌方也得认,但事后可以找你追偿!
你作为某净水器品牌的代理商,承诺客户“十年保修”,结果品牌方只保三年,客户告上门,法院很可能先判品牌方赔,但品牌方回头就能依据代理协议,向你追责。你一句“我不知道”,法律可不认。
签代理协议前,一定要搞清五个核心问题:
授权范围(能卖什么?在哪儿卖?) 价格体系(能不能自己定价?) 收益模式(是佣金还是差价?) 售后责任(谁来退换货?谁来赔?) 解约条款(干不好能退出吗?押金退不退?)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考虑做代理商,别光听口头承诺,一定要签书面代理合同,并请专业律师审核,重点看“授权书”是否明确、是否有排他条款、是否有最低销售任务、违约责任怎么算,别嫌麻烦,前期多花几千块律师费,可能帮你省下几十万的坑。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1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165条:委托代理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书面的,依其规定。 第171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172条: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即“表见代理”)。小编总结:“代理商”不是个虚名,而是一份责任与权利并存的法律身份,你以为你只是个“中间商”,但一旦签了合同、挂了招牌、收了客户的钱,你就已经站在了法律的聚光灯下。别让“代理”变成“背锅”,搞清身份,签好合同,才是长久经营的底气,下次有人跟你说“来当我们的代理商吧”,先别激动,问一句:“授权书,能看看吗?”
代理商是什么?搞不清这层关系,你可能正在替别人背锅!,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