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关于开展《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地检验检疫协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检验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决定开展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现将《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随时报送,并分别于2019年11月底前、2020年11月底前,将年度总结报送中国检验检疫学会。
中国检验检疫学会
2019年2月11日
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等部署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服务业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消费引领、市场主导,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创新服务质量治理,推动检验鉴定行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实现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打造中国检验鉴定品牌,更好支撑经济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到2020年底,通过开展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检验鉴定行业整体竞争力持续增强,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完善检验鉴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检验鉴定服务质量自律进一步加强,服务消费环境有效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着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检验鉴定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检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开展技术工艺、产业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物联网等新技术在检验鉴定领域的转化应用。发挥龙头检验鉴定机构带动作用,开展检验鉴定服务质量共性技术联合开发与推广。鼓励企业依托现有检验鉴定能力、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提供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柔性化、分布式服务。引导检验鉴定机构创新服务业融合发展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检验鉴定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以会员单位为主导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交易与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和服务质量监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推进检验鉴定行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引导检验鉴定机构集聚发展。
(二)激发检验鉴定机构质量提升动力。
引导检验鉴定机构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积极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鼓励检验鉴定机构作出优质服务承诺,推动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引导检验鉴定机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内容。大力弘扬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培育根植质量文化。根据实际情况,对于质量提升效果显着的检验鉴定机构,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
(三)推动检验鉴定标准提高。
加快构建检验鉴定行业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检验鉴定行为规范团体标准,研制检验鉴定领域新兴标准,稳步提高检验鉴定服务标准水平。推广和实施质量领先、机构参与、社会认可的检验鉴定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机构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增强企业竞争力。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全面推进企业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施,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四)提升检验鉴定从业人员素质。
贯彻落实《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检验鉴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加大检验鉴定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规模,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强化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培养培训方式,深化产学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习制度,推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推动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和职称评定工作自律开展。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意识教育、质量素质教育、质量能力教育和质量专业教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高员工职业素质。
(五)加强检验鉴定行业品牌建设。
指导会员机构实施质量升级计划,导入优秀质量管理模式,对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持续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改进服务质量水平。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检验鉴定品牌建设。
(六)强化检验鉴定售后服务及质量担保。
引导机构加强检验鉴定行业售后服务模式创新,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机构售后服务功能。加大服务质量保险应用推广力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
(七)加强检验鉴定服务质量自律。
推进检验鉴定服务质量治理方式变革,创新服务质量治理模式,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消费者参与的服务质量共治格局。强化检验鉴定服务质量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推行检验鉴定服务领域消费后评价制度,建立消费者自主评价机制,确保消费者评价信息真实、公开、易于识别、便于获取。对检验鉴定服务质量进行体验调查和比对分析,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八)支持配合政府加强检验鉴定服务质量和信用监管。
支持政府部门依法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服务质量监管机制。为检验鉴定行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检验鉴定行业诚信建设,支持健全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采取行业限制性措施,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信用风险等级高的市场主体,适时进行消费警示提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检验检疫协会、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产业政策与质量提升手段的协调互动,结合本地区、本机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落实细化行动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请各单位明确一名高级管理者牵头分管此次专项行动,在机构内部组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计划组织实施,请将《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通过邮件报检验鉴定机构分会秘书ccib@vip.163.com。
(二)加大工作宣传。
做好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媒介,以《检验促发展主题行动》为载体,宣传推广各机构质量提升先进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
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将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纳入本单位全年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及时总结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发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对专项行动效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推动建立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检验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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