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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鉴定行业动态
广东茂名检验检疫局检出进口原油短重达千吨
2014-09-29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近日,广东茂名检验检疫局对装载阿曼原油的“KELLY”轮进行重量鉴定时,检出该批货物短重1055.001吨,短重率达8‰,短重货值93.5万美元。
据了解,该轮所载货物属分港卸货,分别是茂名港和惠州港。茂名港为第一卸货港,其提单为131530.615吨。茂名局鉴定人员登轮后,经查阅相关资料得知,该轮自阿曼装载原油后,经检验已比两港总提单量263061.230吨短少1239.822吨,短少比例达4.71‰。鉴定人员随即携同大副进行船舱计量,发现与两港总提单量相差1027.071吨。卸货后,鉴定人员发现所卸油舱底部存在2厘米至6厘米厚的油泥无法卸清。鉴定人员经测量和计算,发现该批阿曼原油实际卸货量为130475.614吨,比提单量短少1055.001吨,短重比例达8.0‰。该局已出具重量证书供国内收货方索赔。
经过分析,此次货物短重的主要原因为:装货港少装,不少发货方利用目前数重量溢短千分之五以内免责的国际惯例,有意控制发货量以打擦边球;该轮船舱久未清洗,致使货物重量存在差异。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收货方加强装船前检验并在合同中明确以卸货港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数重量证书为结算依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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